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年1月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12315热线等形式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执行和落实重要信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报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利用电视台、报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动态,发布信息293条。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3条;发布食品抽检通告12期。处理网站“县长信箱”、网民留言1条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共计9件,办结9件。及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其中1件不属于我单位职能范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重要信息发布须经主要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及时在部门网站显著位置转载中省重大信息,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今年我局领导进行了变动,根据情况重新调整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衡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规范管理,做到发布规范,内容准确。对公开内容、审批流程作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集体学习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同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0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发布存在信息管理人员缺乏、网站栏目结构设置不够合理、政策法规解读形式内容不完善等问题。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部署。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主动性。二是建立信息考核方法,将信息宣传纳入各监管所、局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的年度考核中。三是增强政策解读内容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四是加强各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工作的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受理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1495件,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67件,办结率100%;开展食品抽检2366批次,抽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200批次;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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