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立项科学,实施规范,保证质量,提升绩效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制定2018年项目计划。
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范风险、精准脱贫和生态环保三大攻坚战为主线,精准安排审计项目: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着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环保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利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平台,归并整合审计项目,分领域、分类别、有重点、有计划的安排年度审计项目。
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妥善处理审计任务重与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从人力、物力、时间、信息、成果等方面综合调度,整体平衡,统筹组合审计力量;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限定时间节点,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优化审计实施方案、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改进审计工作方法,及时跟踪问题整改,依法移送案件线索,确保审计项目质量,推动审计成果转换。对接市县绩效考核重点指标,将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审计方案、优秀审计报告、案件线索移送、大要案查处、工程造价核减、罚没入库、协税护税、计算机审计应用、审计要情、信息宣传、审计科研、人才兴审和其他单项工作受表彰等重点事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并制定相应奖罚方案,给予相应奖罚,植优补短,再创辉煌。严格执行审计新“八不准”,实行审计项目成本控制和外勤经费包干自理,确保依法、独立、廉洁审计。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完成市局统一安排的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审计的同时,计划安排预算执行审计项目8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1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4个,共计66个。
一、市局统一安排项目
按照市局统一方案组织实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履行好审计职责、发挥好审计效能:一是促进政策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三是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财政风险。四是聚焦民生资金项目,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五是促进资源资产管理,推进资源环境保护。六是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廉政建设。全面掌握:县级财政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税收的征管、计划完成以及政策执行情况,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以及“营改增”试点改革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城乡同治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建议。
三、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扶贫资金的审计,要结合各个审计项目统筹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评价检查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露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骗取、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和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关注:精准识别和扶贫对象的管理情况;扶贫资金的管理、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扶贫专项资金的效益情况。
二是农业开发资金审计,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解剖。一是审查项目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二是审查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三是审查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四是调查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服务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结合部门职能、资源、工作重点、管理方式、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重点关注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选择县水利局试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重点关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县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等。
五、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以推进依规办事、依法理财为着力点实施审计。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弄清有无虚报冒领、估列代编问题,上级补助经费是否及时完整入账,有无账外设账、隐瞒转移资金等问题;各项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财政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经费支出是否按财政批复的预算用途和标准使用,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行政事业收费及收取罚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六、政府投资审计
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县政府《衡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具体要求开展审计。一是检查建设项目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概算执行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对于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审,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做到应审必审、合理抽审。二是检查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财务核算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注重发现和揭露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重点反映工程核算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或隐瞒工程造价、编制假账假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审计调查自工程建设以来有无转移、挪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虚列工程支出等违纪违规问题;审计调查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以各种手段截留、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是否有利于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评判标准,既要如实、客观地反映和分析查出的问题,又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主题,积极稳妥地提出审计建议和作出处理决定,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