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审[2020]1号
关于印发《衡南县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衡南县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衡南县委审计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衡南县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护航衡南"四区一花园"建设。
编制原则: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适当控制审计项目数量,预留时间实施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项目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事项。近两年已接受审计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纳入计划范围。围绕三大攻坚战,持续加大扶贫领域审计力度。经责审计关口前移,突出任中审计。审计项目实施尽量与县委巡察同步,避免重复监督。遵循县绩效考核标准,以优秀审计项目及报告、案件线索移送、大要案查处、计算机审计应用、审计信息及要情等事项为重点,纳入审计机关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配套奖惩措施,奖优罚劣,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益。
省市统一安排审计项目5个,本级年度安排预算执行审计、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30个(其中与县委巡察同步实施11个),实施县委审计委员会临时安排的审计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实施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若干个,适当安排检查(稽查)项目,其中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项目2批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财政财务监督检查1-2次、重大项目稽查1-2次。
一、全省统一实施项目(3个)
1、湖南森林生态恢复和发展项目
2、湖南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3、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
二、全市统一实施项目(2个)
1、县(市区)医保基金审计
2、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审计
三、预算执行审计项目(6个)
1、县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县商粮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4、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5、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6、疫情防控资金及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四、财政收支审计项目(13个)
1、县委办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2、县委政法委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3、县委编办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4、县医保局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5、茅市镇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6、硫市镇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7、柞市镇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同步巡察)
8、县一中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9、县教师进修学校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10、县中医院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11、县妇幼保健院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12、县防洪堤管理所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13、县龙溪桥水库2018-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
(一)离任审计
1、原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耀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巡察)
2、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遵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符方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原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刘宏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原江口镇党委书记杨宏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原茶市镇党委书记罗惑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任中审计
1、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传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巡察)
2、县科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倪勇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巡察)
3、栗江镇党委书记周小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巡察、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4、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松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清政发[2019]2号)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并对部分上级有要求,或者现实有需要的项目进行直审。
七、检查(稽查)项目
1、民生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扶贫、林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资金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扶贫资金。
2、财政财务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2次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可跨年实施)。
3、重大项目稽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2次重大项目稽查(可跨年实施)。
八、其他项目
1、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涉改审计
2、县委审计委员会临时安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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