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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

情况公告

衡南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的要求,现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提的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府重视“审议意见”,建立有效整改机制

  2018年9月29日,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审议意见》所提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并责成县审计局作全程跟踪,督促整改。2018年11月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诗军召集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门研究,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个逐件梳理,确保问题整改。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专班落实,全力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列出计划,书面报告政府,由政府分管领导开会研究解决。

  二、审计督促,部门配合,落实整改措施

  县审计局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之后,按法律规定,派出审计回访组进驻各单位,督促责任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不走样。因执法力度加强措施得力,各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效果良好。《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整改;对因体制、机制因素目前尚不能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均详细作了说明。

  三、细化量化整改落实任务

  (一)关于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公共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县财政公共预算执行和其机关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党组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

  1.对于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如:

  应缴未缴本级财政专户收入291.25万元的问题,其中:应解本级专户收入为94.94万元,2018年度2月已缴入财政金库;应上解省级分成收入196.31万元,2018年6月已缴入省级。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7年县财政从失地农民保障费中解决新农保工作经费245万元问题,2018年已列入财政预算将该问题整改到位。

  土地出让收入提前缴库问题,其中:衡山科技城317788.1万元,已于2018年1月转为收入;土地保证金8433.49万元,到现在已逐步转为土地收入。

  应缴未缴土地出让收入7373.01万元问题,截至2018年10月18日,15家欠缴县财政商住出让用地单位已有5家与县财政、国土结清了土地欠款,金额为2612.81万元。目前还有10宗欠缴用地单位未与财政、国土结清欠款,欠缴金额为4760.2万元。县政府出台了《衡南县土地出让欠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诗军为组长,县财政、国土、规划、住建、法制办、法院、工业集中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收欠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加大欠款收缴力度,确保2018年底将应收土地价款尽可能收回。

  未按医保政策代扣职工医疗保险金问题,县财政多次与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磋商,拟由县医保中心向县相关领导汇报,经批示后从2019年元月起按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2%据实扣款。

  2.对于体制等因素出现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

  具体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出具书面报告,详细汇报。

  (二)关于部门预算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机局、县公路局、县文体广新局在接到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后,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审计规定时间内,对照问题找原因,制定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对一时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分析原因,出台相关制度,制定整改计划,规范以后财务管理行为。如:

  1.挤占项目经费或下属单位经费问题,县公路局、农机局、文体广新局均作出了详细说明。

  2.不合规票据报账或报账手续不完善问题,县公路局、农机局、文体广新局均已改正。

  3.违规发放补助7.74万元问题,县农机局已全部收回,并按审计决定上缴县财政。

  其他具体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分别提出了书面整改报告。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结转时间超过规定时限问题,县财政局于2018年上半年通过专户清理和结算,已上缴国库1449万元。其他部分资金,县财政将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研究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2.县农业局(同治办)未及时退还城乡同治保证金104.5万元问题,目前已退还相关乡镇77万元,其他未退部分,正在与相关乡镇办理结算。

  (四)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家融资平台公司未按规定使用资金22624.64万元问题,其中:县工业园未按规定使用资金3033.63万元,已承诺在2018年底归还;县城建投和县交通投的问题,鉴于两家公司已进入改革归并阶段,目前尚未整改,待归并后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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