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衡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县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县审计局等9个单位组成。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有关规定配置。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成员单位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衡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衡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胡南云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谢小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云恒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桂平 县委编办副主任
袁谋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 健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东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兰芳 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副局长
徐晓春 原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实职)
徐晓春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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