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审计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股室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根据县编委《关于衡南县审计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清编委〔2022〕20号)精神,为进一步厘清股室工作职责、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明晰对接联系单位,推动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现将局机关股室职责、对接联系单位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秘书组组长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机要通讯、档案管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公文起草和全局性非业务类综合材料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的审核编发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审计委员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牵头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跟踪调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事项;牵头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安排刊物征订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负责行政公章管理;承担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驻村联点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机关工会和妇委会工作;参与对全县临时机构的监督检查或审计(调查);落实局领导交办事项。
对接市审计局办公室、行政科、综合计划科;联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县内各单位。
(二)组织人事股
支部副书记原则上由组织人事股长兼任。
负责机关党建、机关支部等党务工作;承担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等政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任用、人员聘用、教育培训、职称考评、工资调整、人事档案等组织人事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巡察工作,承担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上下班考勤事务;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列席局党组会议;参与对全县临时机构的监督检查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联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县内各单位。
(三)法规审理股
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和审计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牵头办理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意见;负责审计理论研究、组织开展研究型审计工作;承担与审计业务相关的综合材料起草或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对全县临时机构的监督检查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科;联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县内各单位。
(四)电子数据审计股
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指导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指导"金审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和推进大数据审计工作;组织审计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局机关网络和电子设备;配合审计二股开展财政在线监督工作;参与对全县临时机构的监督检查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联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县内各单位。
(五)审计执行股(财政监督检查股)
负责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并跟踪落实、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抽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审计整改的相关会议,协调解决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跟踪指导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整改的事项;建立审计执行事项数据库,统计分析审计执行情况;负责对各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审计项目的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
统筹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并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对全县临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审计执行科;联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单位。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
统筹并指导对县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据库,拟定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材料。
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一科;联系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县内相关单位。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统筹并指导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统筹投资审计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工作。
组织审计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配合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对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二科、三科;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八)审计一股
统筹并指导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九)审计二股
统筹并指导全局的财税金融审计工作和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工作。
负责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拟定相关综合材料;牵头开展财政在线监督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日常监督工作。
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科;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十)审计三股
统筹并指导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十一)审计四股
统筹并指导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参与涉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相关绩效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落实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外资外经审计工作事项;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对接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外资外经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三科;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十二)审计五股
统筹并指导对县管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
建立资源资产审计项目数据库,拟定全县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材料。
负责实施局党组统筹安排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专项资金、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联系县内相关单位。
(十三)审计六股
统筹并指导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对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配合审计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有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局机关设置兼职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正股级)各1名。机关支部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原则上由副股级人员兼任。
审计服务中心的股室设置、工作职责、正副股级干部和股室人员配备等具体事项,按县委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方案》和县有关部门批准的《岗位到人设置方案》逐步稳妥实施。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局党组可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股室联系单位明细表
衡南县审计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股室联系单位明细表
审计一股 (原行政事业审计股) |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组织部、县宣传部、县统战部、县政法委、县巡察办、县编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咸塘镇、江口镇、泉溪镇、硫市镇、三塘镇。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武装部等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
审计二股 (原财政金融与社保审计股) |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花桥镇、云集街道、谭子山镇、松江镇。县税务局、驻县金融保险机构。 |
审计三股 (原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 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含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县林业局系统(含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等独立核算单位)、县水利局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洪山镇、茅市镇、铁丝塘镇。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
审计四股 (原经贸审计股) | 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县科协、县科工信局、县产业开发区、县企改中心、县商粮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栗江镇、茶市镇、柞市镇、县属国企。烟草、电力、电信等央企。 |
审计五股 (原内审指导股) | 县教育局系统(含县一中、二中、三中、五中、八中、九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等独立核算单位;乡镇联校划归辖区乡镇)、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冠市镇、岐山镇、近尾洲镇、车江街道。 |
经济责任审计股 | 县党校、县老干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文广体局系统(含红色教育基地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局系统(含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独立核算单位;乡镇医院划归辖区乡镇)、县档案局、宝盖镇、泉湖镇、向阳桥街道、相市乡。 |
各综合股室 | 全县临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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