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衡南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省厅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标准进行了评价,评价分别是:泉溪水厂97分、硫市水厂95分、近尾洲水厂90分、江口水厂96分、洪山水厂88.5分、车江水厂95分、茶市水厂90.1分、宝盖水厂91.8分、樟树脚水厂85分、接观水厂88分、古山水厂84分、川口水厂84分、斗山水厂70.06分。以上共计13处供水工程达到了县级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衡南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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