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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衡南县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编报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规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批县直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四)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审批涉外社会调查项目、跨县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以及向境外组织、个人和涉外机构提供统计资料;审核工业企业划型。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行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网络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学会工作。

(八)制订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组织和推进现代计算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组织和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实现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368万元,其中中央、省、市移民局下拨统计专项资金10.3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总计367.0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21万元,医疗卫生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4.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 衡南县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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