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上级统计部门的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今年1—5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2亿元,同比增长19%。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今年1—5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6.7%。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今年1—5月份,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2亿元,同比增长10.9%。
4、固定资产投资:今年1—5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8%。
(二)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1、强化数据源头管理。一是持续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上半年,我县已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共核查库内单位8308家,其中,法人单位6996家,产业活动单位 1312家。共修改维护更新库内单位信息5000余家,剔除关停、注销企业3227余家。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今年,开展两码维护更新的培训1期,已完成各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相关信息的核实工作。
2、积极抓好统计人员培训。上半年,全局统计干部参加省、市局业务培训6批(次),组织机关、乡镇统计机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4次,开展企业统计员集中培训3批(次),开展普查员和乡镇业务骨干集中培训2次。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
1.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定期开展投资、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分析,强化对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主要产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与市统计局的沟通汇报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不断强化分析预警,提前做好预测预判,变事后统计数据为事前预测预警。
2.坚持定期对外公布统计资料,强化统计信息职能。按时编撰《衡南经济动态》,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信息。上半年完成统计快讯6期,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分析和调研文章7篇。
3.积极提高服务意识,强化统计咨询职能。利用掌握的大量统计信息资源,认真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工作,上半年接受电话及上门咨询50余次,共出具书面统计数据提供单15份。
(四)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制建设
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周例会、中心组学习会、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等,对执法人员和企业报表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二是部门联动,与司法等职能部门联合普法,先后印发统计宣传资料12000余份,深入乡镇一线、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法,自觉维护统计法威严,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数据巡查等行动,建立起了相关台账,每月数据报送完毕后,对数据异动情况、修改痕迹进行登记,截至目前未有统计举报发生。
(五)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洁短信200余条,始终把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摆在第一位,坚持党要管党,依法依规从严治党,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统一思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普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认真落实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我局将从优化指标结构、夯实源头数据、提高统计调查质量等方面不断完善监测体系,服务好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二是要制定完善《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努力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和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紧盯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季度和全年目标任务测算,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四)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坚持依法统计,杜绝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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