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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县生产总值(GDP)

生产总值(GDP)是指本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等于各产业增加值之和,即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第一产业即农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归纳到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即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第一、二产业以外的产业)。本文以2016GDP数据为依据,对我县GDP结构现状及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用作简要分析。

一、生产总值(GDP)概况

(一)生产总值(GDP)测算方式

GDP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指标,它的生产过程由三大类57个指标组成,其中价格类指标15个、比重系数类指标16个、相关指标26个。目前,生产总值(GDP)的核算方式采取下算一级,即每季度末市统计局根据市直各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和"四上企业"的联网直报数据对辖区内县(市)区的生产总值(GDP)进行核算。市直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均来自于县直各相关部门,联网直报数据则来自于“四上企业”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的上报数据,县统计局对GDP的生产过程仅起到监测的作用。

(二)我县生产总值(GDP2016年完成情况

2016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315.69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在七县(市)垫底。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1.53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6.04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8.12亿元,增长11.1%。三次产业结构为22.743.134.22016年全县GDP完成情况及贡献率见(表12

(表12016年全县(GDP)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绝对额(万元)

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3156872.74  

7.7

第一产业

715265.28

3.3

  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12586.6

3.4

第二产业

1360409.67

7.4

  工业

1038492.07

7.2

  建筑业

321917.60

8.1

第三产业

1081197.79

1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0578.45

6.1

  批发和零售业

193494.54

5.7

  住宿和餐饮业

32814.12

7.5

  金融业

38704.53

17.1

  房地产业

48616.01

5.5

  营利性服务业

422477.83

19.8

  非营利性服务业

121925.71

3.3

 

(表2)三次产业对(GDP)的贡献

 

指标名称

GDP占比%

贡献率%

拉动GDP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100

100.0

7.7

第一产业

22.7

9.7

0.7

第二产业

43.1

42.6

3.3

  工业

32.9

31.7

2.4

  建筑业

10.2

10.8

0.8

第三产业

34.2

47.7

3.7

农林牧渔服务业

0.4

0.5

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7

5.4

0.4

  批发和零售业

6.1

4.7

0.4

  住宿和餐饮业

1.0

1.0

0.1

  金融业

1.2

2.5

0.2

  房地产业

1.5

1.1

0.1

  营利性服务业

13.4

30.9

2.4

  非营利性服务业

3.9

1.7

0.1

 

1、一产业发展平稳。一产业的增幅不大,基本保持在4%以内,对GDP的贡献为9.7%,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对GDP的拉动作用有限。

2、二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撑力量。二产业对GDP的贡献率高达42.6%,拉动GDP增长3.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对GDP的贡献率为31.7%,增动GDP增长2.4个百分点。

3、三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47.7%,拉动GDP增长3.7个百分点,从三产业的内部构成看,三产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营利性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5.4%、4.7%、30.9%,分别拉动GDP增长0.40.42.4个百分点。

(三)我县生产总值(GDP)产业结构现状

1、三次产业结构不尽优化。生产总值(GDP)衡量的是一个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和规模,它的发展是多个经济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2016年我县GDP的增速在全市的排位靠后,其中很关键的因素就是产业结构不优化。

纵向看,自身结构演变过程长。近年来,我县产业结构虽得到改善,但一、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没有很大的突破。一 产占比虽持续下降,从2011年的27.1%下降到2016年的22.7%,但占比年均只减小0.9%。二产占比有升有降,维持在45-50%之间。三产占比有增有减,从2011年的24.6%到2016年的34.2%,占比年均也只增加1.9%。按照这样的速度来进行结构调整,要完成或达到目前全市的平均水平(一产占比15.1%需要8年左右才能实现,三产占比43.4%需要5年左右才能完成),要达到产业结构优化(一产业占比10%以下,且三产业占比高于二产业),更是任重道远。全县2011-2016年三次产业结构比(表3):

(表3)三次产业结构占GDP比重表

 

一产

二产

三产

2011

27.1

48.3

24.6

2012

25.3

49.7

25

2013

24.2

49.7

26.1

2014

23.7

48.8

27.5

2015

22.6

44.3

33.1

2016

22.7

43.1

34.2

 

横向看,与兄弟县(市)差距大。我县一产业占比较大,在全市七县(市)位列第二,较占比最小的耒阳多6.6%,较占比较大的衡阳县多0.8%。三产业占比是最小的一个县,与占比最大的衡山县小16.6%,与占比较大的衡阳县小7.5%,这种三产业占比较小的现状,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大环境下,不能有效地发挥对经济前行的推动力。2016年全市七县市三次产业结构比表4

(表42016年全市七县(市)三次产业结构比

 

 

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

衡南县

22.743.134.2

衡阳县

21.936.441.7

衡山县

20.928.350.8

衡东县

16.935.048.1

祁东县

25.133.941.0

耒阳市

16.136.147.8

常宁市

17.538.544.0

 

区域看,产业结构水平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认为: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阶段,产业结构变化的核心是农业和工业之间的“二元转化”即一产比重下降到20%以下,并且二产比重高于三产比重,在工业化后期阶段即一产占比降低至10%左右,且三产占比高于二产。根据这一理论,我县经济发展现状距西蒙·库兹涅茨论的工业化中期阶段还有一定差距,产业结构水平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现二三一),而全省、全市产业结构水平较高(三二一)。2016年省、市、县产业结构(表5

 

 

(表52016年省、市、县结构比

 

一、二、三次产业结构比(%)

湖南省

11.542.246.3

衡阳市

15.141.543.4

衡南县

22.743.134.2

 三次产业占比中,我县二产业占比与全省、全市基本保持同一水平,一、三产业占比却相距甚远。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一产业占比高11.2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低12.1个百分点;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一产业占比高7.6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低9.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比重较大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

2、三产业内部结构升级缓慢。一是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在三产业中的占比较高,分别达到39.1%和11.3%,占比虽高,但因基数小,对三产的贡献不突出。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他们占三产的比重虽高达19.5%和17.9%,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基本上是以传统的运输为主,批发零售企业的规模也偏小,缺乏大型的高档商贸中心,对三产的贡献不具备凸发力。三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和金融等新兴服务业占三产的比重只有3.6%和1.2%,这种不对称的结构所产生的拉动力不具有持续性和扩张性,不利于服务业的良性发展。

3、基础性指标配合不力。GDP测算的26个相关指标中(铁路运输总周转量等7个指标全省或市统一数据外),其中有7个指标的增速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还有7个指标的增速低于年度测算目标任务,致使全年GDP的增速低测算数据0.7个百分点。

     二、生产总值(GDP)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性

全面小康监测的指标体系由五大类(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23项,38分项和115个基础数据构成。其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属于经济发展类的一项指标。

全面小康结果测算有2种方式,即监测实现程度和考评实现程度,两种方式的指标体系相同,不同的是权重,监测实现程度中,人均GDP的权重为5分,而考评实现程度中,我县属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县,人均GDP不参与考评,其权重分别划分到结构指数(10分提高到12分)、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3分提高到4分)、居民收入水平(7分提高到8 分)人均储蓄存款(3分提高到4分)。全省公布的结果为考评实现程度。

GDP虽从全面小康的考评体系中划分出去,但在全面小康的各项评比中却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如:全面小康经济强县考核指标体系中,GDP的考核权重达到15分,即GDP2010年不变价)10分,人均GDP2010年不变价)5分;全面小康经济快进县考核指标体系中,GDP的考核权重也达到15分,即人均值5分,增长率10分。两种考核奖项中,与GDP相关联的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权重为7分、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或提升幅度的权重为7分。因此,GDP的发展与全面小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更与我县能否挺进全省经济前十强息息相关。

三、 促进生产总值(GDP)较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调优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比重。2016年,市局核定我县农林渔牧业增加值72.79亿元,而农林渔牧服务业的增加值仅1.26亿元,占比仅为1.7%。与我县实际情况不符,当年全县共有农机109653台,农民专业合作社1133,农业服务水平达到60%以上,据此测算,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实际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应达到30%。建议全县涉农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提高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比重。

(二)调优产业结构。一是以“三经普”数据为依据,在上报今年年度核算报表的同时,请求省市统计局,允许我县调整三次产业结构。二是快速促进三产业内部结构升级。一方面,对全市统一增速的指标(公路和水上运输总周转量),其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旅游局,要把我县独特的区位优势,用书面材料向市交通运输旅游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汇报,使得上级业务部门在评估数据时能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权衡数据。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做强比重较大的行业。即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对于这三个行业,既要在存量上做文章(每月要有目标地上报指标数据),又要做活增量(通过科学编制,做好规划引领;通过产业政策激励,合量调整份额),使第三产业成为快速带动全县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

(三)加快扩充“四上企业”。“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房地产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数据是GDP核算的重要支撑,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新增企业或成长型企业的入规工作,尤其是规上服务业,在新增企业的同时,要偏重于参与GDP核算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的企业。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末,围绕当季的目标任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GDP测算的19个主要基础数据,17个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单位要根据指导性数据,如实评估数据,做到不重不漏。

(五)督查常态化,确保指标任务完成。对与GDP测算相关联的责任单位,要进行月调度,季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做好基础台账的同时,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根据指标数据完成情况,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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