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工作机构 > 机构设置

衡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4号)文件精神和《中共衡南县委办公室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办〔2019〕21号)文件精神,设立衡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简称县文旅广体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衡南县文物局牌子。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旅广体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唐永建 17369382926)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县文旅广体系统的行政工作,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文秘、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及对外接待、后勤服务、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推广、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对外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组织人事股 (胡斌彬 15367343736)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令;承担行政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政审批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普法教育及其相关工作。

负责督查、督办、落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指导、推动全县文旅广体系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拟订全县文旅广体系统人才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及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专业技术档案等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文旅广体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业务培训和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出国(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工作和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人员的政审;负责全县体育职业证书的评定工作;指导社会艺术培训,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负责文旅广体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全海平 13875741333)

 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核准、备案、年检其他职权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拟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和体育市场检查和服务质量监管,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受理旅游质量投诉、举报,承办旅游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四)公共文化艺术服务股 (全巧莲  18007470003)

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的管理,拟订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衡南县文化云的管理与运营,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文化公共服务的重大公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建设。

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

(五)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股  (黄海燕 18173402666)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旅游经营活动和旅游保险工作。  

拟订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承办国家、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管理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指导全县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负责拟订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和推动落实;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专门人员的培训;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协同指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文物安全防护工作。

(六)广播电视与科技规划发展股 (刘星言 18942029252)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体系的建立,指导、监督全县各播出单位的安全播出工作;对全县广播电视市场进行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技术保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装备技术提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电视节目播放;审核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整合发展。

负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宏观管理和经济活动;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彩票发行计划、工作部署,落实体育彩票发行政策和措施;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产业开发和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的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管理、指导全市非公有性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机构;负责全县旅游资质单位的报批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群众体育竞训股  (唐灿 15773443158)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大型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开展;负责对全县体育类非企业单位的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群众体育专(兼)干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认证等级、群体项目裁判员等级和武术段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管。

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和分类管理;负责拟定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竞技体育项目的单项竞赛计划、竞赛规程;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县举行的国际或全国、全省性、全市性竞技体育竞赛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县体育竞技训练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指导、管理各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协助人事部门做好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和业余体校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及晋升工作;负责全县裁判员培训、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抓好传统项目学校建设。

负责体育总会日常工作。

(八)审计与财务股  (肖满华  13974773114)

拟订全县文旅广体系统事业年度执行计划;负责文旅广体系统事业项目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事业经费的管理,协调安排下达文旅广体系统事业经费;负责重大活动和项目的财务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局机关、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县文旅广体系统统计工作;拟订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计划;归口管理体育基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