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目录;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县域卫生规划的实施,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妇幼卫生发展规划,规划并指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落实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或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中西医结合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县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负责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监督管理;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卫生计生单位86个,其中全额卫生事业单位6个、县级医院2个、县级中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27个、卫生分院23个、乡镇计生办27个。在职人员3900人,离退休人员1148人,县卫计局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医政管理与中医药管理股、爱卫办、卫生应急办与疾病预防控制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规划与信息股、药品器械设备管理股、行政审批与妇幼保健服务股、监察室等股室,现有干部职工257人,其中在职175人,退休82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7年本年收入共67430.43元,其中:财政拨款24341.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7.43万元、事业收入39771.21万元。2016年本年收入共65301.07元,2017年较2016年增长3.26%,主要是事业收入增长。
(二)支出情况:2017年本年支出共65787.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33.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51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3.27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642.44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共62721.36元,2017年较2016年增长4.9%,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和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三)“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我县卫计系统“三公”经费支出49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维护费116.53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开支;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2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维护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34万元,均执行了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7年未局机关固定资产1984.7万元,主要是房屋价值。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评价说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中政智信(北京)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29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按基本药物目录采购药品、西成药品零差价销售;公立医院改革是指公立医院实行西成药品零差价销售为主的综合改革。
附件: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5、《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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