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刘某
来信时间:2023-6-26
主要诉求:刘某反映2023年4月在衡南县硫市镇从事光伏安装工作,衡阳市联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拖欠工资不支付。
答复单位: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8-25
处理意见: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诉求属实。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刘某与联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工头达成协议,由衡阳市联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垫付2000元,剩余拖欠工资,包工头在今年年底支付完毕,刘某对此无异议,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不再就该事宜进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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