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谢秋生同志为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黄红贵同志为衡南县司法局局长;
刘艳同志为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谢晖同志为衡南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颜明亮同志的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红贵同志的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艳同志的衡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倪勇军同志的衡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江佰虎同志的衡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同意接受:
李东霖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李东霖同志的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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