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52个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1个部门存在突出问题,总体合格率为98.1%。对全县34家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发现7家存在突出问题,总体合格率为79.41%。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衡南分局"空气质量报告"栏目内容超过两个月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县教育局"衡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1个半月未更新。县民政局"衡南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两个月未更新,"衡南救助"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4个月未更新。"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1个半月未更新,服务功能不完善,公开内容近一年无更新。自下发《衡南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公开办函〔2023〕2号)文件后,相关单位新开设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且长期不更新的有:"清泉医保"微信公众号、"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大美三塘"微信公众号。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加强发布内容审核,规范发布流程,建立值班读网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完整准确。要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栏目内容及安全防护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严格保障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要对未取得新闻发布资质、长期不更新、管理维护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关停注销。
(二)持续深化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动公众参与决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公开内容质量。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总结、规范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进行公开发布。要确保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数据翔实,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不得出现敷衍了事、年年雷同现象。
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书面反馈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01室)。(联系人:蒋俊杰,电话:0734-8550119)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清单
衡南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附件:
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清单
问题类型 | 单 位 | 存在的问题 |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突出问题 |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衡南分局 | “空气质量报告”栏目内容超过两个月未更新 |
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 | 县教育局 | "衡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1个半月未更新 |
县医保局 | “清泉医保”微信公众号未经审批备案开设且长期不更新 | |
县民政局 | “衡南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两个月未更新,“衡南救助”微信公众号超过4个月未更新 | |
县自然资源局 |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超过1个半月未更新,服务功能不完善且公开内容近一年无更新 |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未经审批备案开设且长期不更新 | |
三塘镇人民政府 | “大美三塘”微信公众号未经审批备案开设且长期不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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