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数据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对全县52个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5个部门存在突出问题,总体合格率为90.3%。对政府系统13个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突出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栏目内容公开不及时。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栏目、县城管执法局"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县科工信局"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发布的信息文件内容存在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问题。

三、下步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各单位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意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动公众参与决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审核把关,守好信息安全底线。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审核,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要进行脱敏处理,建立日常读网巡检机制,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总结、规范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2025年1月25日之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进行公开发布。要确保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全面、数据翔实,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不得出现敷衍了事、年年雷同现象。

对此次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于2025年1月20日前书面反馈给衡南县数据局(联系地址:县数据局402室,联系人:肖湘雨,电话:0734-8553158),县数据局将对整改情况复核校验,整改情况计入年底绩效考核。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