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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2年1月29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做好解读回应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信息公开监管常态化,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健康,栏目内容更新保障到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运用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对 “放管服”、“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改革的知晓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局切实发挥好衡南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股室及政务中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核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政府信息网上要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关,做到每发布一条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加强监督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建设,在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专栏、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专栏、十四五”规划专栏等,确保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阅。及时规范答复群众来信咨询,做好疫情防控和网络舆情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线下认真抓好全县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功能,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在认真做好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规划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等法定主动信息公开。重点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等领域政策解读及宣传,及时主动公开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以及进行在线申办;同时,通过“清松办”APP、自助终端机、电子显示屏、“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相关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根据国、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出台《衡南县2021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衡南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考核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绩效督查,把政务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评内容。二坚持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常态化、日常读网制度、坚决杜绝空白栏目、错误链接、严重错别字、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回应不及时、服务不实用等现象,及时督促部门和乡镇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一件事一次办”及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服务大厅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网站日常读网工作还不够细致。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质量。二是强化创新举措,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及时有效的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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