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组织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集中执法;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片区及办事处和县直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对上述行业的安全生产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跟踪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发布重大安全隐患警示信息,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负责人责任追究和事故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的评审、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的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相关工作;依法组织、管理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工作;负责高危行业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申报。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省级、市级和县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403.1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改为发放车补。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03.1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7.07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初预算为106.1万元,系保障我局承担安委办、安全目标考核、“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会议、乡镇安监站工作经费、培训教育经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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