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做好解读回应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完善。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机关相关股室单位为成员,由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进。二是专人负责并细化责任。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核签发,由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日常信息采集和报送,使公开的信息更加系统、全面、及时准确。
(二)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安监系统政务公开。2018年县安监局通过衡南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总结、事故通报等信息55篇。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高规格开展咨询日活动,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5场、对口宣讲3场,组织30余家企业专题宣讲双重预防机制。
(三)开展学习培训;
2018年,县安监局积极组织本局各业务股室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家省市县信息化工作培训7次, 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业务学习范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配合、自觉履行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我单位对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编制目录,按时完成了《指南》编制及内容公开工作。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年内,局党组书记、局长2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相关措施。二是建立了适时总结和回头看制度。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每个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调整的阶段,均由办公室专人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回头看,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要求各部门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编辑、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送。
(二)公开形式。社会公众主要通过中国·衡南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nan.gov.cn)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可通过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局办公室等,了解或查阅公开的各类信息。
(三)公开内容。2018年度我局通过县党政门户网站、衡南手机报、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单位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规划总结、政策文件及解读、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事故通报等方面政府信息7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日益完善。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生产大数据资源共享机制需要健全完善,横向联动、纵向贯通、数据共享的资源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需要逐步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中部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眼方便群众知情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围绕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二)不断创新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除了政府网站、新闻报道、主题活动等传统形式,还要合理利用安全文化传播的特性,用群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三)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衡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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