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 优化营商环境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衡南县××制衣厂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衡南县××制衣厂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来源:衡南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11-6

 

衡南县××制衣厂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文书编号

(湘衡衡南)应急罚〔2024〕73 号

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企业名称

衡南县弘伊制衣厂

处罚日期

2024-8-13

公示期限

一年

违法事实

及证据

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到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厂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衡南县××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厂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证据二:《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证据资料》,经该厂经营者××签字确认 ,证明该店违法的行为情况属实;证据三: 07月18日,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厂厂长××、安全管理员××二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二份,经被当事人签字摁印确认,证明该店违法行为情况属实。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给予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

南县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