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局机关相关股室:
《衡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
衡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2020〕5号)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衡南加快建设"四区一花园"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力争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目标。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我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入全市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前列。
主要任务:
(一)抓好县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按照湖南省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负责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的所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确保辖区内重点单位执法全覆盖。对辖区内一般单位实施抽查,并确保三年一覆盖(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依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2020〕5号)确立的分类分级标准划分)。依法查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依法查办乡镇、街道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制定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局法规股对相关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 督促相关股室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按照湖南省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街道编制本单位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协调,避免重复执法,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有效衔接。指导各乡镇、街道在受委托权限范围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高简易执法办案质量。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均为重点单位。对于无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可以按一般单位对待。二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为重点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四、案件办理
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落实省应急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遵循执法程序规程,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作出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
五、工作实施要求
(一)坚持依法履职,严肃认真执行年度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具体化。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计划落实,各业务股室要在年度总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或专项执法子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执法工作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及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应急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坚持行动牵引,推进执法考评争先进位。要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实施作为“强执法防事故”活动主要任务,通过行动开展推动解决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通过计划实施推动解决数据不优的问题,通过全面使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推动解决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断推动我县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评价排名中争先进位。
(四)坚持宣教引领,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一是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二是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同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五)坚持廉洁执法,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县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以及县委持续纠治“四风”相关纪律要求,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勤勉工作,廉洁执法,树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威,维护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衡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
2021年度衡南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
执法计划
一、监管执法计划企业名单
县应急管理局将直管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和危化烟花行业全县共81家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对象,由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实施(省厅、市局已经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象的,县应急管理局不再将其纳入)。
(一)非煤矿山企业(15家)
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双江口萤石矿(地下矿山,重点A档)
衡阳共和建材有限公司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新日采石场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石冲采石场 (露天矿山,重点C档)
湖南天一采石有限公司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阳市红发建材有限公司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良友采石场(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通程采石场(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荆家采石有限公司 (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花桥镇石丘碎石厂(露天矿山,重点C档)
衡南县车江镇鸿发石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重点C档)
湖南衡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王家山矿(露天矿山,重点C档)
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竹山园尾矿库(重点B档,五等库,在用)
衡阳宇通矿业有限公司二丫冲尾矿库(重点B档,五等库,在用)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47家)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4家)
衡阳市兴东气体有限公司
衡南县廖田中南加油站
衡南县宝盖永发加油站
衡南县佳鑫加油站
衡南县九龙峰成加油站
衡南县鸡笼加油站
衡南县相市平安加油站
衡南县牛头山加油站
衡南县元鹏加油站
衡南县中兴加油站
衡南县洪山石油供应站
衡南县茶市供销加油站
衡南县富园加油站
衡南县中建加油站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
衡南县金盛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衡南县大利民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衡南县鹏鑫烟花销售有限公司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30家)
衡南县江口镇家乐福炮竹店
衡南县江口镇青元大吉烟花鞭炮专卖店
衡南县松江镇红红红火火烟花炮竹专卖店
衡南县泉溪镇吉弘浏阳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三塘镇永发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铁丝塘镇金丰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鸡笼镇永兴永发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泉湖红火烟花爆竹总汇
衡南县云集镇冬华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三塘镇鸿雁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泉溪大利民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栗江镇康楚烟花爆竹专营店
衡南县栗江镇一全烟花爆竹专营店
衡南县栗江镇欧阳小兵烟花爆竹专营店
衡南县栗江镇三宝烟花爆竹专营店
衡南县冠市镇平安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春旺烟花爆竹经销中心
江口镇四季红烟花爆竹经营中心
衡南县兴宏烟花爆竹经营部
衡南县花桥建华商店
衡南县栗江镇少连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松江镇世柏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茶市三阳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江口镇恒发烟花爆竹零售店
衡南县花桥镇伟民烟花爆竹店
衡南县盛丰烟花纸蜡香行
衡南县洪山镇平安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洪山镇鹏鑫烟花爆竹专卖店
衡南县洪山镇英华烟花炮竹销售店
衡南县洪山金菊烟花炮竹经营部
(三)冶金等工商贸企业(19家)
正大饲料(衡阳)有限公司
衡阳旺发锡业有限公司
湖南创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科光电有限公司
天津大桥焊材集团衡阳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衡阳市茗添家居有限公司
湖南森香木业有限公司
衡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衡南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湖南千姿服饰有限公司
湖南高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
衡阳中瑞物流有限公司
衡阳市迪曼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衡阳市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市精峰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南县硫酸钡厂
特变电工云集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云集电气有限公司
衡阳鸿大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还要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加强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各行业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必须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每年及时落实续保工作,杜绝出现脱保,确保企业具备应对事故风险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严禁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企业必须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组织评估;已被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有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业应当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企业,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八)加强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取得行政许可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如实提供相关的情况及材料;严禁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企业未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检查以检查文书台账资料为主,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等次确定的检查频次,原则上纳入本级监管的重点单位安全监管执法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列入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应检查2-4次,金属冶炼等工商贸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应不少于2次;列入年度监管执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有1次以上执法检查。
报:市应急管理局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衡南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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