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发[2024]6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旷诗秦
不再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方面工作。不再分管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其他分工不变。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一年) 马吉庆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负责所管单位及行业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管县财政局。
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按照清政办发[2024]2号文件执行。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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