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的新型城镇化、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政策,拟定全县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及危旧房屋改造及保值增值。
(三)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预售资金的监督;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商品房租赁市场;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
(五) 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 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设。
(七) 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报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组织规划部门编制城镇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
(八)承担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的调解工作。
(九) 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村镇建设;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管理考核。
(十)承担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和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城镇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城镇房屋征收中心征收和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审定、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县本级物业维修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十二) 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十三) 参与县本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镇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市政管理、房地产业各项规费的征收;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十四) 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初审、报批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所属二级事业单位8个即衡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衡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衡南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衡南县市政管理办公室、衡南县城市客运管理处、衡南县燃气管理办公室、衡南县污水处理中心、衡南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及乡镇建管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19年年初预算数3442.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04.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6.44万元,主要是新增衡南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和衡南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两个预算单位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3442.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0.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3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6.4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提标及新增衡南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和衡南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两个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314.44万元,压缩项目经费等原因项目支出减少1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2.25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5.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工作运转经费等。其中:住建局机关125万元,衡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3万元,衡南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13万元,衡南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10万元,衡南县城市客运管理处23万元,衡南县燃气管理办公室18万元,衡南县污水处理中心150万元,衡南县住房保障办公室15万元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是人员等原因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一是继续推进厉行节约,严格财务制度,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15万元,降低5%;其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公车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5.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固定资产540.24万元,主要资产为办公用房、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通用设备和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4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25万元,项目支出3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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