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房建造施工水平,确保农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住建部建村规【2023】5号文,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湘建村〔2024〕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衡南县2024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乡村建设工匠熟悉掌握建筑施工技术,具备一定的村镇建设基本知识,提高学员们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让乡村建设工匠成为城乡风貌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员,规范和促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塑造我县农村特色建筑新风貌。
二、培训内容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内容为农房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农房加固改造、房屋安全性鉴定等,并结合建筑工地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操作知识等科目培训。
培训对象
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
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达到初级以上建筑工
人职业技能水平。
(三)身体健康。
四、培训时间、地点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时间为:2024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培训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培训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本乡镇工匠按时参加培
训;
(二)各学员在参加培训时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严格作息时间;
(三)各学员必须认真学习,学习完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组织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负责,乡镇(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培训对象报名,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按省文件精神要求,每个乡镇要组织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至少两名,作为"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参与培训。
七、培训流程
(一)培训报名。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报名工作由乡镇(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正面向上,背面在下),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照片2张(培训现场可免费拍照)。
(二)组织教学。教学内容由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落实,授课老师县住建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食宿安排。各乡村建设工匠学员培训期间食宿均由
县住建局统一安排。
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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