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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镇域概况

泉溪镇地处衡南县中北部,耒水下游东岸,东连洪山镇,南靠茶市镇、云集镇,北接咸塘镇,西与衡阳市珠晖区隔河相望。镇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衡枣高速公路、衡花公路穿境而过;离京珠、衡昆高速公路交汇处仅     2公里;距武广高速铁路衡阳站仅1.5公里。泉溪镇农业在全县占有重要地位,有“衡南鱼米之乡”之称;凭借良好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全镇工业经济发展迅速,有多家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境内旅游资源较丰富,以木斗湖休闲度假山庄和清泉山旅游较为有名。  

(二)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泉溪镇土地总面积5353.17公顷,其中农用地3875.78公顷,占72.40%;建设用地670.85公顷,占12.53%;其他土地806.54公顷,占15.07%  

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泉溪镇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5353.17公顷。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42.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8.43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85.81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23.9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0.8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1.7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59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1.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9.08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调出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泉溪镇调出基本农田0.97公顷,主要分布在刘家坪村、提升村、泉长村、殷老垅村和白沙村。其调出原因为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  

(二)补划情况

泉溪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泉长村、喇叭堰村、老龙头村、刘家坪村和提升村,此次补划基本农田20.76公顷,主要位于泉长村、喇叭堰村和老龙头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268.43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洞子塘村、木斗村、大基村、喇叭堰村、老龙头村和刘家坪村等村。  

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一)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溪镇镇区建设和镇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调入城镇工矿用地12.07公顷,分布在主要分布在泉溪居委会、高冲村和泉长村。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39.42公顷,位于高冲村、泉长村和泉溪居委会,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泉溪镇新农村建设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2.00公顷,主要分布在泉长村。  

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2.94公顷,位于泉长村、木斗村和杨浦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三)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2015-2020年期间泉溪镇急需落地的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是S344S214衡南川口至珠晖酃湖公路项目和泉溪防洪堤项目的建设,预计调入交通水利用地12.91公顷,具体增加规模按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确定并追加。  

本次规划修改,泉溪镇不涉及交通水利用地调出。  

(四)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泉溪镇不涉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入。  

调出其他建设用地0.94公顷,位于在泉长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六个用途区,因泉溪镇基本农田补划和建设用地调整导致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用地区、村镇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发生了变化,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变化较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29.56公顷、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59.6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27.35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三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发生了变化,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7.70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7.70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七、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本次规划修改,泉溪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本次规划修改,泉溪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处于地质环境危险性小的低易发区,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对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及建设场地适宜性差的区域采取了避让措施。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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