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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镇域概况

茅市镇位于衡南县西南部,距衡阳市区     50公里,东依硫市镇,南靠近尾洲镇,西与祁东县接壤,北与柞市镇、谭子山镇相连。谭茅公路、衡祁公路、茅硫公路贯通东西南北,乡村公路四通八达,交通便利。茅市资源丰富,物产富饶,是优质农产品的重要产地。

(二)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茅市镇土地总面积157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13132.05公顷,占83.11%;建设用地1089.43公顷,占6.90%;其他土地1578.38公顷,占9.99%

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茅市镇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5799.86公顷。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修改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14.7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21.52公顷,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167.36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79.4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76.2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3.3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82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61.0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7.40公顷以内。

修改前后各项规划目标及变化情况见附表3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一)调出情况

茅市镇调出基本农田2.46公顷,主要分布在凤凰村、万福村、李家村、大儒村、陂林村和同古村等村。其中因现状非耕地及质量较差(坡度等级、利用等较差)需调出1.84公顷,主要分布在凤凰村、万福村和李家村等村,因建设用地调入需调出基本农田0.62公顷,主要分布在宝树村和茅市村。

(二)补划情况

茅市镇可补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一般耕地主要布局在茅市村、柿花村、荣贵村、五岭村、泉江村和梅花村等村,此次补划基本农田81.70公顷,主要位于茅市村、荣贵村和五岭村。

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021.52公顷,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布局在安宁村、黄江村、同春村、上宗村、青益村、柿花村和齐天庙村等村。

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一)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茅市镇区建设和基础设施等建设,调入城镇工矿用地3.30公顷,分布在茅市村、柿花村、宝树村和五岭村。

调出城镇工矿用地5.45公顷,位于荣贵村和茅市村,主要是近期不在发展方向范围的地块。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由于茅市镇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需求,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3.08公顷,主要分布在茅市村,宝树村。

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不涉及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调出。

(三)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不涉及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调整。

(四)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不涉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六、生态保护用地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划定生态保护用地99.00公顷,主要是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的生态用地,主要布局在镇域东南部的城门村和八石村。

七、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一)土地用途分区规划

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全镇土地划分为七个用途区,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变化较大,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116.31公顷、一般农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101.95公顷、生态环江安全控制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99.00公顷、林业用地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111.82公顷;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了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是由于镇域内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用地。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划修改后将全镇行政辖区内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管制区,其中: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都发生了变化,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37.74公顷、限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减少136.74公顷、禁止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较修改前增加99.00公顷。

分区面积及数量变化具体见附表。

八、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本次规划修改,茅市镇涉及调入的允许建设区处于地质环境危险性小的低易发区,调入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对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以及建设场地适宜性差的区域采取了避让措施。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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