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决定从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
一、比选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组织实施
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县选调办的指导下,由县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参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8名,其中公务员单位5人,事业单位3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5.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衡南县具有相应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①报考公务员单位的: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副科实职及以下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②报考事业单位的: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限专业,需具备干部身份。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尚在最低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它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清风衡南网、衡南县新闻网发布选调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31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衡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306室,联系人:王云15211451042)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公务员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报考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制卡复印件;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经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可降到1:2开考。否则,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报名后资格复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随时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都参加面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①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验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结束时,考官当场评分,工作人员统分后将成绩书面通知考生。
③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调资格。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拟调
拟调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调的,办理拟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拟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开具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根据岗位性质决定)。
五、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已选调的,与选调人员解除人事关系,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受理举报电话:0734-8550132(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一:《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务员单位)》
附件二:《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事业单位)》
附件三: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衡南县纪委
衡南县监委
2022年5月17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衡南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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