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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清乡振组办发〔2023〕4号)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乡振组办发〔2023〕4号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此次安排的项目242个,资金2851万元,其中:产业项目182个,资金2398万元;乡村建设项目60个,资金453万元。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衡南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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