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入围体检。具体入围体检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集合时间为1月24日早上7:00,集合地点为衡阳市蒸湘区太阳广场(衡阳市延安路与长丰大道交叉口西南150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阳市分行正对面),7:30未到指定地方集合地点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外地考生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一天到达衡阳。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
2.体检费由考生自负,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每人准备650元整(每名考生另行准备500元现金,如需进一步检查或复查,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费。
3.体检前几天要禁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天必须空腹参加体检。若因考生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4.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已怀孕、月经期间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5.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市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6.凡不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参加体检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相应处理。
7.联系电话:13973421303 联系人:贺小林
附件:衡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衡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