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和《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的要求,关于衡南县牧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废水通过雨水口直排、衡南县衡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消纳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我局会同宝盖镇、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序号 | 问题来源 | 反映存在的 | 整改目标 | 调查情况 | 整改完成 |
16 |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 衡南县牧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废水通过雨水口直排;衡南县衡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消纳能力严重不足。 | 衡南县牧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做到雨水口不排废水;衡南县衡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做到种养平衡。 | 衡南县牧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清理了雨水沟,雨水口及下游均无排污痕迹;衡南县衡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已采取了减产、增加消纳地、委托湖南明升公司处理粪污等方式做到种养平衡 | 已经完成 |
下一步:将敦促两家企业加强内部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宝盖镇、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将加强监管,防止反弹;"举一反三",对全县养殖场开展起底式排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向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4-8552306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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