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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1)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关于遥感监测发现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部分乡镇未有效落实种植结构调整要求,存在严格管控区种植水稻情况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遥感监测发现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未有效落实种植结构调整要求,存在严格管控区种植水稻情况(问题21),经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街道)现场核实,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问题来源

反映存在的问题

整改目标

调查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21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遥感监测发现我县严格管控类耕地未有效落实种植结构调整要求,部分乡镇存在严格管控区种植水稻情况(问题21)

严格管控区全面退出水稻种植生产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

已全面退出种植水稻种植,并进行了种植结构调整全部种植其他农作物


已经完成


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严格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并"举一反三",对全县严格管控区开展起底式排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向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4-8552306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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