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衡南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调度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当前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马吉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彭小冬主持会议,县政协副主席肖恒会参加。
衡南县自2018年2月5日起在县城区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随着县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在2023年1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县城规划区内,东至107国道、南至保合街建成区、西至蒸湘南路、北至湘江河堤,划分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任何时间、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规燃放。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站在对环境负责、对发展负责、对民生负责的高度,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组织领导要再强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禁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禁燃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组建专业禁燃巡查执法队伍,牵头组织开展全天候无死角集中巡查执法等工作。管控措施要再细化。各单位要对照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地段、重点时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同时做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全过程管控。保障措施要再优化。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问责,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各项支持保障工作,为全县人民欢度一个安全、环保、祥和的新春佳节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组织观看了常宁市城区"禁燃"工作宣传视频;解读了《衡南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全面禁燃禁放工作,参会单位结合实际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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