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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补缴!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情况补缴

"马上就满60岁了,但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才交了5年,这种情况可以补缴吗?"长沙居民陈先生拨打三湘都市报新闻热线咨询。11月1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人社部门,得到回复是可以补缴。

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补缴,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可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参保人可按中断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的缴费档次补缴保费。愿提高年度缴费标准的,可补缴,但同一年度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此外,参保人员核定待遇后,不允许补缴。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按年缴纳保费的由政府给予补贴,缴纳100元、2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缴纳300元、400元档次的,补贴40元;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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