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南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徽法>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
起草说明
现就《衡南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起草说明: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省市县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顺利实施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县干部群众的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衡南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旗、国歌、国徽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以下简称《三法》),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
三、《办法》起草的过程
一是组织专班。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办法》起草专班,抽调政治过硬、法律素养高、文字功底好的年轻干部专职开展起草工作,重点责任单位派员予以协助,确保《办法》起草质量。
二是开启调研。起草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重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2021年县人大对"三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三是拟定初稿。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全面总结"三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和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议,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初稿。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四部分,分别是:1、切实强化"三法"实施的监督管理;2、切实强化国旗、国歌、国徽的规范使用;3、切实强化"三法"的宣传教育;4、切实强化"三法"实施的督查督办。《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监督管理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细化了部门工作职责,保障了衡南县"三法"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