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为规范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强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高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认真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相关要求。结合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规划、用地现状、交通路网及城市发展需要等实际问题,我局代拟《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起草过程
我局从2020年7月启动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湖南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赴长沙市实地考察学习长沙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经验;衔接国土、规划、民政、交通等部门,与国土、规划等部门签订保密协议,收集、整理土地利用规划、行政区划、交通路网等资料;在此基础上,湖南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我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实际,开展了现场监测调研,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科学性和时效性进行了评估,并编制区划大纲,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随后,我局征求了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一)各类声功能区划分方法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次划分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特别保持安静的区域。本次区划主要选取北斗星实验中学、衡南一中云集家属区、锦绣铭郡、书香苑、光彩.怡园、堆子岭社区、云市中学、衡南县党校等噪声现状可以达到1类声功能区标准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次区划划定为在0类、1类、3类声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次区划选取衡南工业集中区划定为3类区。
5、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交通干线与相邻功能区的距离划分按GB/T15190-2014中相关规定确定;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道路红线)的区域定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定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6、非建成区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以下要求确定非建成区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位于非建成区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位于非建成区的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c)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d)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
(三)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概况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行政城区面积为109.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的面积约38.5平方公里;划分范围内总人口约16.8万。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针对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针对已经成熟区域,短时间内很难搬迁、更改的区域,以现状为主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其他正在施工、改造的区域主要以规划为主。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总面积109.0平方公里。其中2类区面积最大,为94.5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86.70%;3类区面积次之,为13.00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11.93%;4类(包括4a类和4b类)区约为1.00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0.91%;1类区面积最小,为0.50km2,占整个功能区划面积的0.46%。区域划分情况见下表:
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单元类型 | 功能 | 区划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面积(km2) | 区域范围 |
1 类 区 | 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 | 江东1-1 | 0.50 | 区域包括北斗星实验中学、衡南一中云集家属区、锦绣铭郡、书香苑、光彩.怡园、堆子岭社区、云市中学,衡南县党校等。即边界为:东至迎宾路红线边界,南至赤水路,西至清水路,西北光彩.怡园边界,北至云市中学边界,东北至衡南县党校边界。 |
2 类 区 | 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江东2-1 | 7.20 | 东至杨柳村;东南至河市村;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西至京广高速铁路边界外50m,北至阳家坪。 |
江东2-2 | 13.43 | 东至京广高速铁路线边界外50m,东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南至云市中学北边界;西南至湘江水域北岸边界;西至堆子岭;西北至赤水铺。 | ||
江东2-3 | 6.50 | 北及东北至G107国道边界外50m;东至向阳片区边界,南至泉水冲边界;西至湘江水域东岸边界。 | ||
江东2-4 | 9.00 | 东至迎宾路南路段边界,南至香炉山边界,西至湘江水域东岸边界,北至亲水路起点。 | ||
江西2-1 | 3.80 | 东至兴园路,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北边界;西至车江镇边界,北至湘江水域南岸边界。 | ||
江西2-2 | 4.82 | 北及东北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东至至鸿业路边界,南至黄金路边界;西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 | ||
江西2-3 | 4.30 |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云市中学南边界;西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北至黄金路边界。 | ||
江西2-4 | 18.35 |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江新村,西至古塘村,西北至南岳机场边界,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和衡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 | ||
江西2-5 | 19.95 | 东至湘江水域西岸边界;南至松江镇边界,西至松江镇边界,西北至龙门前;北至李家冲。 | ||
江西2-6 | 6.65 | 东至岳机场边界;东南至古塘村和李家冲;南至龙门前;西至车江镇边界;北至白水村;东北至衡南工业集中区边界。 | ||
3 类 区 |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 | 衡南工业集中区3-1 | 6.25 | 东至蒸湘南路(云集路段),东南至南岳机场边界,南至周家屋边界,西至白水村,北至S316边界。 |
衡南工业集中区3-2 | 6.75 | 东至安融路和鸿业路,南至衡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西南至南岳机场边界,西至蒸湘南路(云集路段),北至湘江水域南岸边界。 | ||
4a 类 区 | 内河航道等 | 云集码头4a-1 | / | 云集码头,沿湘江两侧航道红线外+40m范围内 |
土谷塘航电枢纽4a-2 | / | 土谷塘航电枢纽航道两侧红线外+40m范围内 | ||
云集汽车站4a-3 | / | 汽车站边界外+40m范围内,即东至旺华路西边界,南至中央名城北边界,西至掌上明珠生活馆东边界,北至云集大道南边界 | ||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轻轨等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4a-4 | / | 道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20m±5m。 | ||
4b 类 区 | 铁路等 | 京广线(普铁,云集段) | 0.2 | 东至G107国道,南至四叶山,西至045乡道,北至湘中石油鑫凤加油站。 |
京广高速铁路(高铁,云集段) | 北至Y201乡道,南至衡南县老屋塘 |
四、专家意见的情况
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主持召开了《衡南县县城(云集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评审会。会议经过各级领导和专家的审核、讨论及交流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本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导则和规划等依据准确恰当;区划程序和方法正确,结论基本可信。
2、本报告需补充、完善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内容:进一步校核有关测量数据;修订文字、图件。制图采用2000中国大地坐标系。
3、本报告经修改后可作为呈报衡南县人民政府审批依据。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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