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全县土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城乡规划实施行为动态巡回检查,为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土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运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2019年9月6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动态巡查实施细则》(衡资源规划办发[2019]73号)规定,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衡南县人民政府《衡南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细则》。
二、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动态巡查实施细则》(衡资源规划办发[2019]7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拟订衡南县人民政府《衡南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细则》,该草拟文件完全遵循了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精神,不存在职权的争议。
三、文件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动态巡查实施细则》(衡资源规划办发[2019]73号);
3、2020年3月2日衡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三十五次)。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为总则;区域与职责;方法和要求,考核与奖励;附则;
发文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县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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