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衡阳市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
二、起草背景
我县于2016年3月14日公布实施的《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县城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南政办发[2016]7号)已满三年,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现需要调整或重新公布时期。
三、出台供水应急预案的作用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控制和处置县城供水突发事故,建立健全应对供水突发事故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城区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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