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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志娟同志辞去衡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娟同志辞去衡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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