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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庆任衡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衡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5月14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吉庆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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