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立新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唐月生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欧剑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新彬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罗小华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易先军同志辞去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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