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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南县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衡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政办发﹝2023﹞12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南县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衡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南县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衡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衡南县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建成“四区一花园”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湘易办”全面提标行动

(一)配合落实“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部署,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县移动政务服务统一入口,确保企业群众通过“湘易办”共享全县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政务的一体化移动服务能力。配合市级做好“湘易办”运营推广和事项上线工作,年底前,确保“湘易办”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及用户数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县直部门政务服务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按照“应汇尽汇”原则,积极推进县级政务数据向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汇聚。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满足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用好省《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加强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提升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推动已汇聚电子证照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场景化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探索以“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结婚证”“不动产证”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推进免证应用,打造无证明城市。(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四)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推广应用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一事一标准”。鼓励各级各部门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各事项主管单位)

(五)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县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县乡村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配合“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的建设。(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跨省通办”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巩固前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按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本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并接入省“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一站式、自助终端办理。深化“跨省通办”窗口建设,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七)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落实《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及管理考核办法》《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管理制度》《衡南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政务大厅建设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深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探索对窗口工作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清廉大厅”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清廉政务环境。组织开展“服务标兵”“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评比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八)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对“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扩大示范效应。(牵头单位:县优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红黄牌”和“好差评”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产业园区全覆盖。推行“红黄牌”联动处置机制,开展个案追查与整改机制创新,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办件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完善“好差评”制度,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开展一揽子处置政务服务“差评”机制创新,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提升“清易通·码上办”服务成效。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动“马上办成”,实现“堵点难点‘清’易通、急事难事‘码’上办”,推动“清易通·码上办”政务服务新模式继续走深走实,在全县形成“你扫码,我就办”工作格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加强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统筹并强化“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等网上群众来信诉求办理的监督监管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十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企纾困等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继续按要求开展好“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扩大政务公开品牌影响力。做好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全力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深化集约化成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服务场景创新。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十五)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强化全县“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制定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强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围绕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综合督查机制创新,创新督查形式,丰富督查手段,优化督查督办机制,建章立制求实求效,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在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加快推动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地;探索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政务直播”“远程导办”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基层“政务服务管家”模式,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完善基层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近办”“就地办”。(牵头单位:衡南产业开发区、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七)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广“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围绕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十八)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实施精准定向、协同联动的放权赋权,加大对园区的放权力度。推进各级各部门在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同步加大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力度。强化赋权下放事项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十九)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下放事项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推动解决基层放权赋能空放、虚放等问题,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行业管理向基层延伸。推进园区赋权,持续推动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确保取得改革实效,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衡南产业开发区、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和统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二十一)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推进各级各部门直接使用全省统一的中介超市,建立完善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推动委托人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强化监督考核。(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衡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我县加快建成“四区一花园”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关于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关于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我县支持全面创新的奖励扶助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关于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45”“清易通·码上办”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关于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我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优化办,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衡南产业开发区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国家部委新增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实际跟进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助企纾困”专题,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衡南产业开发区、县优化办、县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持续办好“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做到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县政府和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具体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县政府公报、县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县政府门户网站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四、擦亮湖南政务公开品牌

(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聚焦社会关切和企业群众关注的事项,重点围绕“湘易办”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助企纾困、惠农补贴、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实事项目等主题,组织全县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为指引,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公众参与等方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集约化平台管理、解读回应等工作制度,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在PC端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开通“湘易办”移动端的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件的在线统计功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单位年内组织1次以上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落实上派跟班学习制度,各基层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从向县级以上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跟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四)严格审查监管。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加强涉外数据活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定期对涉外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同时,做好涉密人员个人敏感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强化督查评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强对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评比活动。对国家和省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和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将工作完成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直相关单位)

(十六)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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