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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衡南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涵盖单位概况、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总结、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互联网+监督等。同时,向县政府门户网报送信息达43条。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按照“快、优、实”要求,及时答复群众问题,加强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管理。2023年,我局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6次;收到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子工单投诉件1284件、有效咨询电话20480件,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报警、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公安执法和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均已一一回复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文字关、保密关。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工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2023年共安排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3次,参加培训4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1

行政强制

6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下阶段,衡南县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最新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努力提高全局工作的透明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功能,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警务评议范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南县公安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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