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年2月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衡南高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稳经济保稳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园区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公布处理行政许可共计3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度,园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公开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统一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做好部门规章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二是全面系统梳理和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好标准规范公开,主动公开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园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广大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三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丰富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二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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