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5年1月22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衡南县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全年在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全面公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危房改造对象、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项目,及时更新领导分工、人事信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农村危改等信息。其中通知公告信息32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6件,均及时办理回复,无一超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及时进行办理、维护、纠错和更新。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沟通,完善公开目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及时公开的每一个事项。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项目建”三大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领导不审批不发布,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24.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衡南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上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提高公开质量,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范围和覆盖面,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南县住建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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