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5年1月2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衡南高新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及县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具体要求,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紧密结合园区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体系,清晰界定责任分工,细致规划并分解各项任务,同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持续拓宽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并深化其内容,显著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进而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园区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衡南高新区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提升重视,强化领导,建立主要领导直管、专人执行的高效工作机制与追责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进行。二是规范流程,完善平台,遵循上级要求,坚持主动公开原则,精心制定目录、指南,并不断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三是拓宽渠道,实施“三审”制度,采用图示、网络等多种方式公示信息,显著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充分利用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发布内容,同时加强政务常态化监管,优化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在便民服务大厅线下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进行现场帮助答疑,尽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分管办公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业务培训。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因信息公开不及时或不规范产生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衡南高新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民互动模式缺乏,目前仅有领导信箱作为主要沟通渠道,部分政务新媒体留言功能还不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以文字和图片为主,缺少视频等更形象生动的形式。
下一步,衡南高新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改进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效能;二是持续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群众对园区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加强政务新媒体留言渠道,更好收集群众对园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复群众关切,为更好造福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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