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政府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3 月 15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工作亮点有:
(一)整合栏目资源、网站改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考核要求,2014年10月,我县对网站进行了第三次改版,新版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整合,对其内容也进行了详细分类,今后将更注重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关系民生的重热点信息。
(二)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公开。今年,开通官方微博“衡南发布”以及官方微信“微衡南”,及时在新媒体上发布衡南的重热点信息,多方位、多渠道地公开信息。
(三)开设民生信息服务平台,服务民生。在网站首页开设“衡南政府民生信息服务平台”专栏,同时开通手机版,2014年共制作20期,发布民生类信息85条。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有关规定,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面包括政策法规、最新公文、统计公报、人事信息、行政审批等各方面内容。及时公开各单位最新一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传了全县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各单位自身发送的文件。对各单位的某些行政活动以及为民办实事等予以公示。2014年全县通过衡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400余条,内容涵盖政府领导、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重点工程、社会公益、行政权力运行、应急管理等。同时,向市政府门户网报送信息达13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共4件,已全部回复,回复时间均在7日内,比国家规定期限提速了50%以上。
(二)咨询情况: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有1657多人通过电话、网上申请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咨询。其中通过县党政门户网政民互动栏目公众来信524件,已回复515件,还有 9件未到规定期限,正在办理中。另外还办理了市党政门户网“政务信箱”转交件61件,已回复45件,还有16件正在处理当中。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各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需要复印、递送的,个别服务收取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减免相关费用。在目前的申请中,尚无申请减免费用的要求。
我县今年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外,无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2014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申诉。
五、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4年,我县加强了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切实保障机构经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专项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数60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衡南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具体的事务操作上尚存在一些困惑,需要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主要问题:
(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衡南县在财政、审计、环保、建交等诸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方面都加大了公开的力度。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与深入,衡南县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对这些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力度。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参差不齐,政府工作人员按照《条例》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向社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定义、申请的范围、途径、答复的具体含义等还不够了解。
改进措施:
(一)转变理念,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将逐步把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公务员培训、年度目标考核等环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深化内容,不断拓展公开范围。适应当前新的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调整思路,加大公开的力度。衡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将逐步牵头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和课题研究,对公开范围进行有计划、分层次的研究,逐步形成相应的规范,为政府信息的公开提供参照依据。
(三)加强制度,不断规范公开工作。逐步试行通过发工作通报、工作建议书等形式,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管。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办的指导下,不断总结以往的工作实践经验,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实际操作、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的配套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
七、附表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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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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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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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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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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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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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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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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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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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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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4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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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0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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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5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8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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