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衡南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十四五"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做好"三高四新" 战略实施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三高四新”、“一体两翼”“三强一化”战略、推进衡南"四区一花园"建设相关政策举措及落实情况。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信息公开。在县党政门户网站建立开设衡南"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国、省、市、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信息及解读信息。三是主动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稳岗就业信息28篇、乡村振兴信息80余篇、教育信息100余篇、医卫健康信息80余篇、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90余条,主动公开县内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18件。四是做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相关政策文件15篇,工作开展情况26篇,监管执法信息28篇。五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党政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县本级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收支、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资金下达、资金绩效评估等信息。六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涉疫舆情回应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宣传。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通过建立专栏的方式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方面政策和信息公开,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有效引导了社会预期。二是持续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宣传。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旗舰店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及时主动公开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以及进行在线申办; 同时,通过“请松办”APP、自助终端机、电子显示屏、“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相关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三是优化加强政策公开及解读回应。2021年主动公开县本级政府文件15个,行业部门文件10个,其中规范性文件7个,解读文件信息38篇。主动回应疫情防控、经济金融、生态环境污染、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信息25条,开展征集调查6期,及时处置回复县长信箱来信376件。四是抓好惠企惠民政策公开。在县党政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公开国、省、市、县级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措施及进展。同步公开惠企惠民政策办事指南,明确实施部门、行使层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结时限、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等要素,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
(三)紧扣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持续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和重大会议信息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解读信息23篇,其他重大会议信息90余篇,政府公报1期,政府工作报告3篇。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策文件库”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公报、规划总结、人事任免、统计数据、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及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实现了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信息与服务信息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在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推进线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一是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衡南县2021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做好法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透明性,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辅助决策、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培训学习,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1年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3件,办结23件,均依法依规及时办结。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建立专栏集中主动公开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水、电、气等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服务信息。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及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府机关部门、12345服务热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渠道,设立了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和服务窗口,明确专人负责、配备查询终端,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出台《衡南县2021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衡南县2021年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到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工作,及时处理政府网站、新媒体错链接、错别字,开展常态化督查工作,确保栏目内容保障到位,杜绝四不问题(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信箱不回应、服务不实用)发生,及时督促部门和乡镇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各栏目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开展“2021年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及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调研”工作,对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及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5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70.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2 | 1 | 0 | 2 | 4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2 | 1 | 0 | 2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2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4 | 2 | 1 | 0 | 2 | 4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公开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重点民生领域、惠企惠民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工作有所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审核不到位。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未建立日常读网机制的问题,导致出现栏目超期不更新、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准确,存在严重错别字等现象。三是回应解读仍需加强。各相关单位政务信箱回复存在回复不规范、不及时等现象,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和宣传渠道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日常监管和内容保障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规范性。三是大力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同时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有效的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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