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宝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年1月2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宝盖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全面梳理并在政府网站持续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关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本年度在党政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宝盖镇人民政府及时更新部门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信息,优化网站搜索功能,让信息"找得到"。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让政策"读得懂"。持续优化网上政务大厅,依托统一平台推进"一网通办",让业务"办得成"。同时注重互动交流,强化留言办理。
(四)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途径、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宝盖镇人民政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强化拟公开信息审核,优化公开内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但在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库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2024年将认真落实《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宝盖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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