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车江街道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
2、车江街道辖区内在校学生;
3、非车江街道户籍,取得我街道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二、参保方式
1、我街道户籍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2、在校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
3、非我街道户籍的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人口数为单位在我街道居住地参保;
4、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不再重复参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四、缴费时间
1、城乡居民按年度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五、困难群众参保政策
1、对特困人员(含重度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380元/人;
2、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资助190元/人;其他符合政策的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等其他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六、缴费方式
1、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卫生院及村(社区)代办人员通过收现、智能POS机等渠道收缴;
2、参保居民通过手机"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可自主缴费或代人缴费;
3、参保居民自行前往县域内各经办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或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缴费;
4、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以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5、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未能在统筹地区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办理地点县医保局一楼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七、注意事项
1、通过收现缴费的,以街道财政所出具筹资票据作为缴费依据;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2、2024年度医保参保居民缴费后办理门诊和住院就医只需持居民身份证即可。
车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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