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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冠市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县冠市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冠市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冠市镇通过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通知公告3条、规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重大民生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冠市镇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严格遵守"三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即时推送政务信息,灵活及时发布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守"三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负责人编辑、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由党政办牵头公开信息发布,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发布时间和效率有待提升,主动公开意识需提升。

二是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还需继续加强。

(二)改进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公开规范,提升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南县冠市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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